心动期限里无限喜欢你。

【01:00 拦路雨偏似雪花】

♡每小时多爱你一点

♡摄影师千&写手凯

胡桃任意门

 

 

01

 

下午两点,在我收拾背包准备出门的时候,阴了好几天的沉闷天气终于愿意痛痛快快的给场暴雨,像是卯足了劲儿一样,劈头盖脸地落下来。打在大片茂密的树叶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,听起来就很凉快。我打开窗户从外面的窗沿上端回我养的两盆植物,手指不可避免地沾上了晶莹剔透的雨珠,我随意的甩了甩,看到楼下有一对小情侣正顶着男孩的外套在雨中狂奔,嘻嘻哈哈的笑声三层楼上听的清清楚楚。

 

 

我不明白躲雨有什么可高兴的,奔跑时不小心踩在水洼里,溅起的水花会打湿我刚刷干净的白帆布鞋和牛仔裤脚,带着泥泞和粘腻的湿冷让我非常抓狂。我现在想,如果雨水弄花了那个女孩精致的妆容,露出的会是怎样一张素面朝天的脸?可能更糟,眼影和睫毛膏晕开在脸上,留下两道黑色的曲线,像女鬼一样。正当我沉浸在自己阴暗的揣测里幸灾乐祸的时候,隔壁邻居家的厨房透过纱窗飘来了一阵火锅底料的香味,我甚至能从味道里分辨出有哪几种配料。我听到他家爱美的小姑娘兴奋地感谢大雨降了高温,让她可以吃火锅而不担心上火长痘痘。

 

 

倘若摄影老师在这个时候给我打电话说,雨太大了,愿意给我放个假。让我在家凭栏听雨,思考人生,那我当然欣喜,可是这个想法并不会实现,所以我现在很讨厌这场雨,它只会让我去杂志社的路变得更漫长。

出门前,我在门口的报箱里取了新到的报纸和一封陈杉寄给我的信。

 

 

02

 

 

因为下大雨的原因,为了保护我背包里比我命还值钱的单反,我奢侈的打了出租车,从这里到杂志社大概要十五分钟的时间,今天可能需要半个小时,我愈发庆幸自己出门早。

 

 

坐在车里,我开始看陈杉寄给我的信。

 

 

上次收到她的来信已经是一个半月以前了。她是我一个机缘巧合下认识的笔友,2016年有一部电影《北京遇上西雅图之不二情书》火了。我们两个都在看,然后她在网评里说想找一位笔友,刚好那时我无所事事,还有一点文艺情结,就主动通过她留的联系方式给她寄了信,过了很久都没有回复,就在我嘲笑自己的天真石沉大海时,她给我回了信,那是我收到的第一封信,足足有五页信纸那么长。唠唠叨叨从她收到信的激动心情写到哪里买信纸,计划给我写什么,怎么给我寄,又如何如何期待我的回信。从那时候算到现在,书信往来两年多,至今没见过面。有时候想想觉得挺不可思议,在这样一个科技发达,电子邮件、电话传真、视频面对面满世界通用的大数据时代,我们俩靠书信往来这种最古老朴素的方式居然联系了这么久。她在信中和我说:

 

北野,我在今年夏天大学毕业了!我有点开心又有点难过,更多的是茫然。真的有毕业即失业的感觉。我的朋友们都有了下一步规划,可是我不知道自己想干什么。吃散伙饭的时候,我这一桌有几个同学喝着酒侃大山,约着明年混出人样了重聚,也有抱头痛哭的,还有闹分手的情侣。

 

我坐在他们中间放空,像鲁迅《而已集》的最后一篇《小杂感》里说的那样:“楼下一个男人病得要死,那间壁的一家唱着留声机;对面是弄孩子。楼上有两人狂笑;还有打牌声。河中的船上有女人哭着她死去的母亲。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,我只觉得他们吵闹。”

 

不过还好,浑噩一段时间之后,我已经找到了新的目标,我打算离开现在这座城市。北京,上海,广州你觉得哪个好呢?我挺喜欢听粤语歌,可能会去广州哈哈哈!也祝你在那里一切顺利,我估计这封信寄到你那里我已经离开学校了,你就不要给我回信了。我知道你驻扎北京不打算挪窝,地址我都背下了,等我安顿好,一切走上正轨了,会和你联系的。

 

 

读完她的信,我其实挺想告诉她,可以来北京找我玩,但想想自己现在的处境。还是觉得不说的好。她总喜欢在信里引用一些名人名言,好像是为了让别人知道她读过很多书。她曾在信里反驳我说,她引用名言只是为了让我更懂她说不出来的那些情感,毕竟文笔有限。如果我在她身边,她会用喜欢的歌词表达,但是她怕我没听过,有些歌词要有伴奏和MV的画面衬托才能有感触,不然就是驴头不对马嘴。我笑着读她这些可爱的话。信中鲁迅先生那几句让我想起了自己出门前关于下雨的那些小心思,也是这么个理,又觉得我们真是心有灵犀。

 

 

我和她之间一直都有点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感觉,时间最长的一次,她有三个月没有回信,本以为就此断了联系,谁知道她又寄来了。虽然有两年的基础,可关于她,我只知道她今年22岁,在青岛上的大学。如果不是她的心思和笔触让我感觉很细腻,她某次提到说追到喜欢的男生非常开心,我连她是男是女都不会知道。她信中说的话常常没重点而且乱七八糟,天马行空,想到哪是哪。不过我很喜欢,我猜她一定是个有点小迷糊的可爱女孩。

 

 

我觉得和陈杉相处挺舒服的,我们都不是刨根问底的人,我们默契的不去问对方太多私人问题,准确的说,只要是对方没提的,都不会问。我不知道她怎么想,不过我不问,完全是为了让我自己舒服,设想如果我问了她一个问题,那她回答我就要在下一封信里,要等十天半个月,她要是记得还好,她不记得了我就会一直惦记着,这对于我这个强迫症来说就是一种折磨。

 

 

相比于我,她对我的了解要多得多。我的疑心很重,不喜欢与人深交,我最相信的只有自己。也因此才会通过书信的方式把生活上的烦恼说给陌生人听,因为知道对方无法真正涉及自己的生活才无所顾忌。我发誓没对她撒过任何谎,除了名字。她并不知道,我其实不叫北野,那只是一个化名。

 

 

03

 

 

我的估算没有错,两点半我坐在了摄影棚的摇椅上慢悠悠地喝咖啡,欣赏着那些因为贪恋午睡,所以在路上狂奔,即使打着伞也衣衫带雨的同事冲进办公室打卡。那个鸡蛋里挑骨头,喜欢对我指手画脚的摄影师大概因为难得的凉爽睡过了头,一直没有来。

 

 

“千玺!杜老师请假了,我这有个模特需要拍杂志样片你帮个忙!”

 

 

“好嘞!”

 

 

模特是一个年纪轻轻的清秀男孩,他的形象和言情小说的版块里那个故事的男主角感觉如出一辙:是个心地善良的天使,为了救女主折断了翅膀,没办法再回到属于自己的国度。我给他也带上了一对翅膀,为了更贴合故事情节,我希望他可以表现出忧郁的感觉,再流两滴眼泪。他看起来像是一个新人,坐在旁边眨眼挤了半天,我走过去,他一抬头对我露出了一个腼腆害羞的微笑,虎牙很漂亮,即使不符合情境我也想用相机拍下来。

 

 

我拍拍他的肩膀,让他先去换衣间把衣服换上,实在不行就去洗手间弄点水在脸上,后期我修一下,反正模特只是为了衬托故事,不是重点。我的摄影老师常常告诉我,配图也十分重要,神态动作都要到位,要发自内心才能让作品灵动起来,要听见我现在这么说非得气死,其实我是有点舍不得让这个他哭了。

 

 

三分钟后,他背着一对翅膀从换衣间里冲出来已是泪流满面,他坐在拍摄用的天台布景上低着头发呆,从他蕴红的眼角,我看出他是真哭了。我上前想问问他怎么了,他给我比了个口型:“快拍!”我回过神,趁他进入状态连拍了二十几张,效果都很好。

 

 

等我交了相片,走过去找他,他已经是一脸微笑的样子。“怎么样,过关了吗?”

 

 

我点点头,“很好,都不用修,他们在里面随便挑。”

 

 

“那就好。”

 

 

“你是怎么哭出来的?明明进去之前还没有一点要哭的意思。”

 

 

“啊?哦,我不小心把洗手液弄眼睛里了,哈哈哈!”

 

 

真是个很傻的男孩。

 

 

“你真厉害啊!这么年轻就已经是《小情书》的摄影师了!我特别喜欢《小情书》这本杂志,从上初中开始,每期都买。”

 

 

我有点心虚,纠结我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只是被赶鸭子上架的助理而已,可看到他眼里的崇拜,我下意识的没有说出口。“你一定会成为一个很棒的模特!”

 

 

“不,今天只是临时充当一下模特,其实是过来投稿的,我希望有一天我的故事可以收录在《小情书》里。”

 

 

原来我们都是替补。

 

 

04

 

 

五天后的晚上六点,下班之前我拿到了这一期《小情书》的内部样刊,找到了我拍的那张照片,右上角有一行小字:摄影|易烊千玺模特|王俊凯。我们的名字被排在了一起。也是那一天,我招到了新的合租室友——王俊凯。

 

 

他一脸惊讶的站在门口看着同样一脸惊讶的我,然后他问我:“你不是……叫易烊千玺吗?”

 

 

我皱眉在心里想,这是什么问题?“是啊!有问题吗?”

 

 

“没事没事!我只是没想过会这么巧!”

 

 

嗯,我也没想过。

 

 

王俊凯对我们现在租住的房子非常满意,或者说他对我书架上的《小情书》非常满意。他说初中时候买来的杂志搬了几次家都扔的差不多了,没想到我这里这么全乎。他白天在北京到处乱窜着玩,晚上常常熬夜抱着好几本《小情书》窝在被窝里看。

 

 

他说《小情书》哪都好,就是这个新闻纸的内页他不太喜欢,台灯的光打上去总是反光,一片片白色看不清字。我说:“那你就下午天亮着的时候看。”于是,他把看书的时间从半夜移到了下午五点,看一个小时,然后在我煮晚饭的时候,闻着香味从卧室里走出来,眼巴巴坐在我旁边,即使是一碗面条他也吃的很香。后来,吃饭的时候我会很自觉的多准备一副碗筷。

 

 

这一期的《小情书》卖的不错,我也因为这一期的拍摄,终于转了正。晚上我坐在饭桌前面和他提起,我说,“你真是我的幸运星,因为你情感到位我才拍的好。拍摄那一天就是我的幸运日。”他看着我半晌没说话,等我转身去刷碗的时候才听他说:“恭喜你呀!”

 

 

王俊凯问我,你有没有喜欢的女孩子?我准备摇头,我第一反应是他怎么和陈杉一样,说话都前言不搭后语的跳跃,然后我想起了陈杉,笑着对王俊凯说:“算有吧。”他点点头没再说话。

 

 

王俊凯不是贪小便宜的人,我给他做晚饭,他就会出去买一些熟食,啤酒之类让我闲暇时吃,给自己买的都是膨化食品,小孩子一样。我们都喜欢怀旧的东西,在影像店里租老碟片看,用手机放十几年前的老歌,他最喜欢听陈奕迅2006发行的那首《富士山下》。我问他听不听得懂粤语,他说不太懂,但是有歌词啊!而且晚上听听不懂的歌才能好睡觉。

 

 

王俊凯住进公寓的两个月满。星期五,杂志社开会做月末总结,下班时间一拖再拖,我坐在底下开小差,给王俊凯发微信:“今天晚上吃什么?”他没回。我又发:“王俊凯,今天晚上吃什么?”这次他秒回说:“好好上班,晚上回来我请你吃火锅,正宗的重庆火锅!”

 

这是王俊凯一个非常奇怪的地方,每次我给他发微信,必须连名带姓和他说话,他才回复我。

 

 

我们晚上一起去的超市,在蔬菜区里挑白天剩下的那些蔬菜,这个点买菜会便宜很多。我听他站在摊前操着一口北京腔和收拾摊位的老板娘讨价还价:“我北京人儿,你别哄我,我知道菜价,这菜都卖不出去了,你便宜点吧姐姐!”

 

 

一句姐姐叫的六十多岁的老板娘心花怒放,最后我们满载而归。我说:“你可真行。六十多岁的阿姨你能叫姐姐,北京话说的跟真的一样。”

 

 

他听懂了我话里的揶揄,笑着说:“这是本事,嘴甜点又不会少块肉,还能打折。他们有些菜贩子专门坑那种不懂菜价的外地年轻人,其实菜真没那么贵,我在家时候总和我奶奶上街买菜,我知道价格。”语气里带着愉悦地嘚瑟。

 

 

05

 

 

我和王俊凯面对面坐着,桌面上堆着简简单单的几样菜。跟着王俊凯一起进屋的还有一个非常大的行李箱,装着衣物和笔记本电脑,还有一个里兜,里面有几袋他家乡重庆的火锅底料,辣子酱什么的。他把那些东西一股脑的掏出来,取了一小袋全部放进锅里,红艳的锅底翻着滚冒白雾,把他的脸都遮住了,牛羊肉已经变了颜色,他咂咂嘴捞了一筷子沾了碗料放进嘴里:“嗯!就是这个味!你快尝尝!”

 

 

我看着他嘴角的红油问:“辣吗?”

 

 

“只是微辣。”

 

 

事实证明四川人说的微辣,应该在我这里算变态辣。我吃的满头冒汗,鼻腔冒火,张着嘴用手来回扇风,没舍得把那一口肉吐出去。他在我旁边一脸不可置信,“这还辣啊?饭没法做了!”

 

 

最后我把每一口肉在开水里渡了一遍,就着凉啤酒才算勉强吃下了这顿我惦记了很久的火锅。他在旁边吐槽说我把火锅的灵魂都吃没了。

 

 

我问他为什么突然要请我吃火锅,他说是为了感谢我这么多天的照顾,让他的北漂生活过得很开心,没想象中那么苦,尝到了异乡限时赠送的糖。我知道最后这个比喻是陈粒《历历万乡》里的歌词,我和他一起听过。

 

 

我说:“你那叫什么北漂,最多算出门旅游。”火锅真的是太辣了,我仰着头,往嘴里猛灌冰啤酒。胃倒是受住了,就是有点刺激,饭后一直打气嗝。王俊凯在厨房洗碗,听我在沙发上发出“咯咯”的声音,打趣道:“如果你会吐泡泡一定很好玩!”

 

 

我白了他一眼,憋气,喝热水,按脉搏,什么方法都用过了,还是一直打嗝,颠的我胸口都疼了。王俊凯走过来看我:“还打呢啊?”

 

 

“嗯。”我点点头。“你倒是想想办法啊!咯。”

 

 

“治打嗝最好的办法,就是惊吓。”然后,他凑到我面前,吻了我。

 

 

一切来得太快,我一时忘了作何反应,只能瞪大眼睛看着他。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,他早已经离开了,只有嘴唇上的一点温热触感提醒着我,那是真的。

 

 

王俊凯背对着我往卧室走,“不打嗝了就赶紧睡觉吧。”这谁还睡得着啊!

 

 

我一直觉得“亲”和“吻”是不一样的,虽然这两个字表达的是同一种动作。但是它们给我的感觉不一样。

 

 

提起前者我就能想到那种愉悦的心情,蜻蜓点水般带着笑意,藏着玩笑逗趣,可能很夸张的发出“啵”的一声。但是“吻”不一样,我会有一种画面,两个人四目相对,认真虔诚。吻你的时候,无论是凶狠暴烈还是小心翼翼,我只看着你,好像世界只有你。多了些缠绵悱恻的情感,多了些孤注一掷的勇气。

 

 

正是因为这样,我才更纳闷,为什么在刚刚那几秒钟时间里,我觉得王俊凯是在吻我?他眼睛里有太多转瞬即逝的情绪,我看见了,但没抓住。

 

 

06

 

 

周末两天王俊凯和平常一样,该干什么干什么,看见我没有一点尴尬或者躲避。好像只有我自己在闹别扭,因为那个为了治好我打嗝的吻,失眠了一整夜。

 

 

周一,我因为这两天没睡好而起晚了,王俊凯倒是破天荒的起了个大早,还做了早饭。我慌乱的收拾,准备出门的时候接过他递过来的一袋热牛奶和夹着鸡蛋的面包片,“路上吃,你背包侧兜里我放了小包纸巾。”我点点头,笑了一下表示感谢,紧接着向门外跑。

 

 

他从背后喊我:“易烊千玺!我一会就走啦!九点的飞机,认识你真的很高兴。”

 

 

我猜肯定是因为我跑的太快了,才会在楼梯上狠狠绊了一下。我抬头顺着两层楼梯间的扶手空隙向上看,他低着头看我,露出了和初次见面时一样腼腆害羞的微笑,上一次我没来得及拍,这一次我没心情拍。我嘴里吃着没咽下的一大口面包含糊不清地对他说:“我去送你!”他摆摆手说不用了。

 

 

我坐在影棚里漫不经心地修片,手机震了两下,王俊凯发来的,说他要上飞机了。我赶紧回复:“一路顺风,常联系。”他没回。

 

 

中午下班,我没回去,用几个椅子拼了张简易的床眯了一小觉。我不擅长面对离别,虽然平时中午王俊凯也不回去吃饭,但他的衣服,零食,电脑,没看完的碟片和码的顺溜的耳机线就在最显眼的位置放着。我讨厌热闹的房间突然变得空落。

 

 

晚上回到家,果然如我想象中一样安静。他那间卧室的床铺的整齐,没有人再趴在上面听着歌看小说了。王俊凯离开了,他在冰箱里给我冻了两罐啤酒,所有没吃完的火锅底料和辣子酱也一并留下。编辑部的人发消息问我,什么时候能交今天拍的那版照片,我回复:“我尽快。”首字母WJK打出来的时候,第一个联想词是“王俊凯”。

 

 

 

我给王俊凯发的消息他都没回复。我想给陈杉写信说说我的近况,写完了才想起,我不知道她的新住址。

 

 

日子按部就班的过着,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。我没有再招新的室友,开始喜欢听《富士山下》,常常单曲循环听一个晚上。租来没看完的碟片,我吃着膨化食品把它看完了。也会在周末一个人煮火锅吃,放下去一整袋的火锅底料,辣的人直流眼泪。

 

 

一个月后,有一天,编辑部的邮箱收到了一封投稿,我受命给这个故事配图。我看到作者笔名叫陈杉。是一篇通篇以第一人称叙述,有点像游记的文章。文章里写到他这个笔名的由来,因为他的家乡在山城重庆,取了谐音。他说他来北京是为了找一个素未谋面的故人。他说他来北京的第一天就接到了大学恋人和他说分手的消息,他在卫生间里大哭了一场。

 

 

我的太阳穴突突地跳,直接越过了中间叙述北京景点风景和合租生活的几段,把进度条拉到了文末。

 

 

他说:“我是喜欢北京的,最喜欢的是六点之后的北京,因为喜欢陪我一起吃晚饭的那个人,虽然遇见他的时候,他已经有了喜欢的人。我有一点小心机:我喜欢拉着他一起吃东西,看电影,聊天,听歌。我想就算他不喜欢我,他看到听到这些事物和他的输入法也总会帮想起我。”

 

 

在给这篇文章配好图过审之后,我休了年假,坐上了去重庆的飞机。有一个很重要的人在那里等我。

 

END

祝:易先生成年快乐!♡爱你所爱,得你所想,如你所愿。

接过 @yyyyyyafaffaacac 六个歪老师的上一棒,下一个小时的幸福交给 @握瑾怀瑜 老师啦!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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